江苏省姜堰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4112N19120033
一、项目名称:红庙村挖土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价: ¥60万元。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0天,限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五、交货地点: 娄庄镇红庙村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2、获取地点:江苏元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体育路3号)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投标截止前交纳给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下午4:00整,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3、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4、当投标文件大于等于3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投标文件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的潜在投标人。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 月7日下午4:00整,姜堰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红庙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邮政编码: 225500 。
2、委托代理机构:江苏元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体育路3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112197440,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红庙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 12 月31 日